从药家鑫案看,如何建立对生命的尊重,对法律敬畏的公民意识
药家鑫的案例是一个显示了不容忽视的大的教育问题的小案例。以往,我们对生命教育内容的忽视是有时间很长的历史的,很显然,在药家鑫的背后有着一股为了考试业绩,为了学校荣誉而忽视生命教育的内容的倾向。
拨开裹缠住案件外壳的争论,内核不过是最为浅显的道理,这个社会应该有基本的正义观,药家鑫作为一个人,可以被同情,也可以被宽恕,但他施于受害者的惨无人道的罪行,必须以现行法律准绳给予惩罚,宽恕必须建立在惩罚的基础上,否则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,也是对其他犯罪伏法者的不公。
药家鑫案虽然有了一审判决,对中国司法现况的思考,却远远没有结果。
当然了,这是另一个层面思考的问题,我们还是回到本案,来从法律上具体理性的分析一下,为什么我的观点是药家鑫的罪行要判处死刑才算是罪刑相适用,也就是才算罪有应得的理由。
药家鑫案件对我们有哪些启示呢?
1、心理学认为,心理性软暴力通常是被压抑情绪的极端释放,比如药家鑫“常常会在背后骂父亲”,父亲小时候对心他太过严格,打他,把他关在地下室里,还讽刺他:“你那么丑,没有人会喜欢你。
2、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,本应立即停车,提供必要的帮助,但他却选择了继续行凶,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。
3、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,犯罪分子终究就要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提高道德水平。
4、药家鑫案件的启示 就药家鑫所犯的罪恶来说,药家鑫该死,甚至死得大快人心。因为药家鑫不死,在中国就不足以平民愤!但是,在药家鑫死后,在万民欢呼的当儿,我内心却有着一丝凄凉。因为,我觉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万民这个社会的牺牲品。
5、药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场社会悲剧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,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,出现了某种“神经症性紊乱”。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,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,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、赵作海冤案、跨省追捕等。
关于“药家鑫事件”--我的内心独白
看完“药家鑫”事件的这个章节,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理解了他在撞伤张妙后的思想斗争过程,因为他的那种内心恐惧我也同样有过,毕竟他的父母对他的教育方式和我受教育的方式有一些相似之处。
药家鑫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,2010年10月20日,其所驾驶的私家车,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,将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撞到,并用刀将其刺死后驾车逃逸,在他逃逸过程中,他再次撞伤行人,再次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。药家鑫事件让我们很震惊,作为一名大学生其行为确实让人难以理解。
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,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,出现了某种“神经症性紊乱”。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,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,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、赵作海冤案、跨省追捕等。
药家鑫和林森浩的事件都是社会热点,舆论焦点,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发人深思。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
药家鑫事件给中学生的启示
1、首先,药家鑫案揭示出社会中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,那就是部分人在遇到挫折或者困难时,选择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。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,人性的缺失,也是教育和社会责任的缺失。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,本应立即停车,提供必要的帮助,但他却选择了继续行凶,这种行为无疑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。
2、药家鑫案件的启示 就药家鑫所犯的罪恶来说,药家鑫该死,甚至死得大快人心。因为药家鑫不死,在中国就不足以平民愤!但是,在药家鑫死后,在万民欢呼的当儿,我内心却有着一丝凄凉。因为,我觉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万民这个社会的牺牲品。
3、杀一儆百的意思是:杀一个人来警戒许多人。【出自】: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惧改行自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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